首页 > 信息交流

绍兴市开展政务服务“一证通办”百日攻坚活动

发布日期:2019-08-20 16: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一证通办”改革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改革目标,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证通办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数字化转型专题会议要求,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服务“一证通办”百日攻坚活动

一、目标要求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全市社保、医疗、

养老、公安、国土、民政等管理服务,加快推进“一证通办”改革,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行业互认共享,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便利,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各地、各部门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倒排工作时间,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既定工作目标,确保到10月底前96个重点高频事项实现“一证通办”;12月底前50%以上省定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

二、关键举措

根据全市“一证通办”改革工作前阶段推进情况,从事项办理的“流程优化”、数据共享环节的“证照归集”等十个方面推进“一证通办”改革工作。

(一)流程优化。“一证通办”改革涉及事项所属的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结合办事对象的实际需求与用户体验,从办事对象凭一张身份证即可办理有关审批服务的要求,对列入“一证通办”改革的事项办理流程进行系统性优化,并结合省事项梳理“八统一”的要求,严格规范办事对象需要提交的资料类别与数量,进一步优化事项审批的内部流程步骤,确保事项办理过程的便捷、高效。

(二)证照归集。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各区(县、市)政府要在前期已经完成梳理归纳证照数据的基础上,做好“一证通办”工作所需证照的全面补充完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所属证照的归集共享工作,对证照归集虽已完成,但在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实际使用过程中还存在数据不完整等问题的,要及时整合完善证照数据信息,确保证照库中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系统对接。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各区(县、市)政府要做好“一证通办”事项与电子证照数据库相关信息之间的优化配置,切实落实好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工作,注重数据格式的匹配和实际应用效果,合力推进“一窗受理”云平台系统与部门自建系统的信息“正推”工作,确保“一证通办”证照数据信息与各类系统的有效融合,提升证照调取使用的便利性。

(四)电子印章。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快设置所属证照的电子印章,积极推进审批服务过程中电子印章的应用,做好电子印章的规范化使用与管理。电子证照提供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印章申请和日常管理工作,对于涉及的电子证照必须加盖本单位的电子印章,保障相关电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证照使用单位能安全应用证照数据信息。

(五)电子归档。市档案局和各区(县、市)政府明确“一证通办”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切实做好全市“一证通办”事项电子化归档各项工作,逐步形成“一证通办”政务事项在线办理、归档,移交、保存、利用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容缺受理。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一证通办”改革事项容缺受理机制,对于在事项的实际受理过程中,某些需要回收的既有证件、当场需要提交的照片、申请表等非主要申请材料,在申请人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基础上,可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提交相关补正材料后,各事项办理部门及时出具相关办事结果。

(七)服务规范。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我市“最多跑一次”工作标准,抓好“一证通办”工作的服务规范建章立制工作,扎实做好“一证通办”事项清单窗口上柜、调整和更新工作,切实做到事项更新及时有效,杜绝因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业务盲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要落实专人负责每个“一证通办”事项,形成事项“专人盯、专人推、专人管”的工作机制。

(八)业务培训。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做好“一证通办”改革后的审批服务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调整更新后的事项,市县两级各事项所属部门要将每个“一证通办”事项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清单化管理,实现责任到人,使窗口工作人员实时掌握已实现“一证通办”的事项信息及相应业务处理能力,确保“一证通办”事项信息和窗口工作人员实际办理业务情况的同步统一。

(九)硬件配备。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区(县、市)政府要根据“一证通办”工作的实际需求,及时购置身份证读卡器、高拍仪等相应的硬件设备,并协同事项办理部门做好硬件的调试与应用,完成“CA”证书认证,全力保障“一证通办”改革的顺利实施。

(十)用户体验。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用户体验机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普通群众等对象参与“一证通办”事项的窗口亲身体验,通过体验来检验“一证通办”改革工作的实际成效,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务服务“一证通办”改革工作是我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打破信息孤岛的限制与本位思想的束缚,让“一证通办”改革真正落地,并达到便民、利民、惠民的效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抓好“一证通办”改革的具体部署、指导与协调,加快推动改革落地。同时,要加强对技术、资金、人员的保障工作,全力确保“一证通办”改革顺利推进。

(三)做好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一证通办”工作的督查,要通过对每个已实现“一证通办”事项的窗口亲身体验,来检验“一证通办”改革工作的实际成效,倒逼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