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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窗口“多证合一”迭代升级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

发布日期:2020-10-15 10: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务服务办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交通运输及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认事宜的通知》,明确了自9月1日起将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证照纳入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首批互认的电子证照,标志着内河船舶“多证合一”迈向长三角时代。交通运输窗口在此前内河普通货船“多证合一”的基础上,依托“多证联办”实现“精简材料、一簿记载、一码查验”,达到“减证便民”的目的。《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统一记载《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核验合格证》等7本法定证书等法定证书的主要内容,并在“信息簿”上附载“船舶信息码”。“信息簿”涵盖了船舶所需的基本信息且加盖行业管理部门电子印章;以后不仅只有一本证照,而且连纸质的都不需要带了。“船舶信息码”采用二维码形式,三省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只要亮出手机,扫一下电子证照的二维码,就能轻松认证,省时又省力。由于内河船舶“多证合一”改革成果此前使用范围仅限于省内,受惠面相对有限。长三角三省一市电子证照互认后,不仅简化了办证流程和材料,缩减办证时间和节约办证费用,还提升了现场监管效能。船舶年检、安检和营运证年审实现“多检合一”,有效解决了多部门、多次检的问题,促进水运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必将惠及更广大的船民和航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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