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第一期公款存放招标的招标公告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招
标
文
件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86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绍市财金〔2020〕1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第1期公款存放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期招标总金额3000万元,共设置3个标段,具体如下:
1、第一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1000万元;
2、第二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1000万元;
3、第三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3个月),存放金额1000万元;
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同一标段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批文。
(四)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银行,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3日,注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按规定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报名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5、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即公章为红色】。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24日8:30-9:30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4日9:31
2、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12楼1225会议室,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
八、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九、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https://sxbm.sx.gov.cn)
十、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吴女士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12楼1220室
联系电话:0575-89171106
十二、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5-88171136
2024年12月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费用
本期招标采用网上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如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更正公告。逾期提出将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编排: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声明函
(6)单位简介
(7)其他资料
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的审查和核实要求。如果所提供的资料有欺诈和严重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3、投标文件中凡有涂改之处,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开标与评标
1、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投标。
2、开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3.1未按规定格式盖章、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3投标定期利率水平低于各竞标行上浮上限5个百分点及以下的,作无效标处理。
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的、编排有误的、公式计算错误的、文件签署不规范的。
3.5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4、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招标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6、本项目招标评审委员会共设评委5名,按相关规定从市级公款竞争性存放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并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等相关规定。
7、招标评审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招标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8、招标人和招标评审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五、授予合同
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结果推荐中标银行,中标结果由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中标结果经招标人授权代表确认后,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银行发送《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标人出具廉政承诺书。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各评委独立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考虑到资金安全,本次项目投标采用3个标段一次性投标(即每家银行只需投一份标书),总分排名第一名中第一标段,第二名中第二标段,第三名中第三标段。每家投标银行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本项目的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包括各竞标银行经营状况、经济贡献度、利率水平和服务水平指标,其中银行经营状况、经济贡献度、利率水平指标体系设置、分值权重和评分规则参照《绍兴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执行。
1.经营状况(40分)。根据《绍兴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执行的最新考评结果,以“经营状况”指标项下排名第一名的考评结果为基准,计为满分40分,本项目投标人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经营状况得分=(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经营状况考评结果/评标基准考评结果)×40
2.经济贡献度(40分)。根据《绍兴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执行的最新考评结果,以“经济贡献度”指标项下排名第一名的考评结果为基准,计为满分40分,本项目投标人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经济贡献度得分=(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经济贡献度考评结果/评标基准考评结果)×40
3.利率水平(10分)。根据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投标利率符合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且上浮比率达到各银行各期限定期存款利率较基准利率浮动幅度最高上限的,得满分,上浮比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比例折算,扣完为止;若有不同期限投标利率,某一期限投标利率的上浮比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比例折算,扣完为止。
4.服务水平(10分)
承诺提供日常服务得3分,最高得3分。日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存款相关服务,上门协助办理本项目相关手续(1分);(2)及时向招标人告知本银行出现的重大安全事项(1分);(3)对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银行业务收费全部免费,若服务收费则服务水平指标不得分(1分)。
提供其他服务得7分,最高得7分。(1)在本部门设立银行服务专柜,并派专人办理本单位银行业务的(5分);(2)对本部门存款收付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已与本单位交易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保证金收退银企直联的(2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招 标 人: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1、开标一览表
2、服务承诺对照表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声明函
六、单位简介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我们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授权 (姓名),全权代表我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我方意向投标的定期存款利率、服务承诺见附件:1、开标一览表;2、服务承诺对照表。如贵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发生提前支取的,按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我方承接中标对应存款,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投标须知的各项要求。
3、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则承担违约责任。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开标一览表
项目 | 基准利率 A | 上浮比率B=(D÷A-1)×100% | 加基点 C | 最终利率 报价 D=A+C | 备注 |
一年期限定期 存款 | |||||
三个月期限定期存款 | |||||
注: 1.以上基准利率、上浮比率、加基点及最终利率报价一经报出后,不得更改; 2.最终利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位; 3.上浮比率百分比形式保留两位小数(**.**%),仅用于定标计分。 |
年 月 日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服务承诺对照表
年 月 日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其他 | |||
…… |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单位: 地址: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声明函
:
我单位愿针对贵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单位简介(简要概括)
七、其他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若为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请附市级分(支)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市级分(支)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