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高效办成!浙江出台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1-12 14: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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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印发《浙江省高效办成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效率。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适用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由建设单位选择以下若干事项集成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或者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确认。(杭州市特有事项,由杭州市通过人大立法和政府规章设立,明确该事项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置条件)。

《实施方案》提出一系列工作任务,迭代优化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功能模块,实现联合验收阶段多事项统一申报、智能分发、在线审批和结果推送,包括优化“一张表单”管理、升级“一网通办”平台、提升“一并审批”效率、深化“一帮到底”服务、推进“一码全链”应用、实施“一套电子文档”集成。

信息来源:“浙江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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