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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窗口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指导企业换发新证

发布日期:2021-12-07 11: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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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绍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一是直接取消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三级),不再新批该三级资质。二是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施工企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市级认定(核准)”中进入申报,在申报表单“资质类别和等级”中选择“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填报完成提交后系统智能化审批,可立即获得电子资质证书,截至目前,劳务资质备案524家。三是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精简企业申报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网上审批357件,并同步出具电子资质证书。此外,建设窗口通过开通专线电话、QQ、浙政钉等开展政策解读、宣传指导、咨询解答工作,及时回答“要不要报、去哪里报、怎么报”等一系列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并依托政务服务2.0系统换发电子资质证书,自动推送企业资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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